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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17 17:38
名 称: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自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9月27日,我局对深圳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被审计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3〕13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2013〕115号)精神,要求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全市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于2013年开展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为职业院校师生提供了实习实训场所。
2013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发布第一批经认定通过的实训基地,涉及到市教育局下属职业院校5所,市人社局下属职业院校2所。截至2018年12月31日,9所职业院校经过认定的实训基地达到161家。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政策和制度执行效果
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探索用“政府出补贴、企业出场地、校企共建共享”模式建设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推行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发挥校企双主体育人作用;实现了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与企业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的双向交流。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等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及职业院校针对校外公共实训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办法。但是仍然存在部分制度制定和修订不及时不完善等问题。实训基地按照六个层次安排学生实习实训,分别为职业认知、职业体验、专业学习、专业见习、岗位训练和顶岗实习。但是亦存在部分实训基地未安排或安排实习实训人数比例过低等问题。
(二)建设经费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建设经费预算投入逐年增加,实训基地的经费经过实训基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亦存在实训基地资产核算不规范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学生生活补助和实训基地所在企业补贴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2016至2018学年,职业院校发放学生生活补助总计12,917.21万元和实训基地补贴总计339.42万元。但亦存在参与实训基地实习的人数相对较少,实训基地利用率较低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修订和制定实训基地相关制度,不利于实训基地有效管理运作
1.未及时修订《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2013年3月19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深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深教〔2013〕115号),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到2018年3月31日该办法已经失效。但在2018和2019年实训基地的申报、审批和使用管理等过程中,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以及各职业院校仍然沿用失效的规定,或在无规可依情况下进行操作。
2.未及时制定学生实习管理和补贴申报发放制度。
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未督促有关学校、实训基地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的相关管理制度。大部分职业院校未在2014年秋季学期结束前制定,部分职业院校拖后4年才制定。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于2019年才制定发布《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和完善实习补贴工作的通知》(深教规〔2019〕1号),比规定要求晚了5年。
3.未制定实训基地检查、评价、考核及奖惩等制度。
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未按要求制定实训基地的检查、督导和评价等相关制度,同时也未按要求定期对各实训基地开展检查、督导和评价工作。
4.未制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
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未按要求制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
5.未制定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见习责任保险和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等制度。
自2013年开始建立实训基地至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未按照规定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见习责任保险制度和实习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等制度。
(二)部分实训基地自建立之日起未安排过学生实习,造成资源浪费和设备闲置
部分实训基地自建立之日起未安排过学生实习,造成资源浪费和设备闲置。2016-2017年有11家实训基地,财政预算投入920.00万元,占2016-2017年实训基地建设财政预算总投入的19.74%,自建立之日起从未安排过学生实训。2018年有9家实训基地,财政预算投入770.00万元,占2018年实训基地建设财政预算总投入的32.77%,自建立之日起从未安排过学生实训。
(三)实训基地使用效率低和建设周期长
1.部分实训基地接纳实习学生数量严重不饱和,造成实训资源浪费。
实训基地实际接收人数远低于可容纳实习人数,接收实习人数严重不饱和。2016至2017年共建立61家实训基地,设计单次最大可接纳学生人数4660名,截至2019年8月底,实际单次最大接纳学生人数2523名,闲置率为45.86%。2018年共建立31家实训基地,设计单次最大可接纳学生人数2350名,截至2019年8月底,实际单次最大接纳学生人数798名,闲置率为66.04%。
实训资源浪费。2016至2017年度累计接纳人次较少的32家实训基地建设经费预算合计2,522.00万元,占2016-2017年度全部实训基地建设经费预算总额的54.12%。
2.实训基地从启动申报到建设平均周期为18个月。
经测算,2016至2018年建设的实训基地,从市教育局发出申报通知到设备验收,平均建设周期约为18个月。其中,从各建设环节来看,从市教育局发出申报通知到市教育局上报市财政局建设经费预算平均周期约为7个月;从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申报建设经费预算到市财政局批复实训基地建设经费预算平均周期约为1个月;从市财政局付拨建设经费到职业院校启动采购并验收设备平均周期约为10个月。
(四)实训基地资产核算不规范和管理不到位
1.部分职业院校设备采购支出未全部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2016至2019年8月底,92家实训基地采购非设备类资产约125.98万元,该部分非设备类资产未纳入职业院校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而是作为费用在当年支出,导致实训基地固定资产价值缺乏完整性。
2.实训基地资产管理不到位。
部分职业院校未针对实训基地实训设备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部分职业院校未及时进行盘点,对所属实训基地设备的存在状态、数量、存放地点和完好状态等情况不清晰。部分职业院校未与其合作的实训基地企业签订资产管理协议。某实训基地将价值8.85万元的设备用于工厂生产,至今未收回深圳的实训基地。某实训基地价值1.91万元的设备,于2017年11月盘点时显示未见实物,2018年未进行盘点。
(五)实训基地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
2016至2018年市财政局批复实训基地建设经费预算合计7,010.00万元。各职业院校实际用于购买实训基地设备4,357.70万元,使用率约为62.16%。2018年市财政局批复实训基地建设经费预算2,350.00万元,截至2019年8月底仅使用约178.98万元,使用率仅为7.62%。
(六)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对已建成的实训基地管理不到位
1.实训基地重复建设,未实现资源共享。
2016至2018年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共审批建设92家实训基地,其中32家实训基地分别对口14个专业。部分实训基地在存在以往年度安排顶岗学生实习数量不饱和的情况下,仍然审批设立新的相同专业实训基地,存在重复建设的问题。
2013-2017年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共评定设立了118家实训基地,均未主动通过相关渠道公布已建立实训基地的信息。同时,亦未建立相关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2.部分实训基地专业不对口。
某职业学校申报建立的某实训基地,对口专业为财政金融、商贸、会计,而该实训基地主营业务为小额不良资产收购和催收外包服务。批准该实训基地建设经费预算为80.00万元,实际使用建设经费0.00元。
3.市教育局未要求职业院校提供实训基地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审计,2016至2018年度市教育局发布的申报工作通知中均未要求各职业院校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
4.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训基地占比为55.70%。
2013至2018年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共审批设立161家实训基地,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实训基地28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实训基地55家,合计83家,占实训基地总数的51.55%。
5.未按规定程序对实训基地进行评估验收和授牌。
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在未对实训基地评估验收情况下,即给2016至2018年建立的92家实训基地企业授予了“深圳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牌匾。
6.实训基地评审制度不规范。
2016至2018年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下属职业院校申报的共74家实训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均参与了其所在职业院校申报的实训基地评审打分工作,未实行专家回避制度。
(七)实习生活补助管理不规范,实训基地补贴预算完成率低
1.实习生活补助发放不统一。
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不统一。部分职业院校实习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仅针对顶岗(就业)实习毕业生;部分职业院校实习生活补助发放对象既包括毕业生,也包括非毕业生。
生活补助、基地补贴预算编制口径不统一。部分职业院校按照自然年度编制预算;部分职业院校按照学年度编制预算。
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不统一。各职业院校对不满月实习学生生活补助发放计算口径、扣减实训补贴的影响因素等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各学校间补贴发放和扣减标准、金额各异。
2.实训基地补贴预算完成率较低。
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补贴预算完成率不超过20%,其中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2016-2017学年预算完成率仅为2.34%。2017年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和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平均预算完成率为45.43%。
四、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对于未及时修订《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未及时制定学生实习管理和补贴申报发放制度、未制定实训基地检查、评价、考核及奖惩制度、未制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和未制定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见习责任保险和安全管理、劳动保护制度等问题,要求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以及各职业院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快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对于部分实训基地自建立之日起未安排过学生实习问题,要求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应认真履行责任,完善制定评审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对实训基地进行评定;相关职业院校要结合专业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遴选申报实训基地并提供完整、真实的申报材料。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应加强对已建立实训基地的定期检查、评估;对多年闲置浪费的实训基地分析原因并进行清理和退出;建立实训基地闲置黑名单制度,已纳入黑名单的实训基地一定时期内不得再申报实训基地。
对于部分实训基地接纳实习学生数量严重不饱和问题,要求各职业院校要充分调度和安排实训基地的资源,提高各实训基地使用率;要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实习计划,与实训基地的可接受人数相匹配。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应根据实训基地的使用率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实训基地进行退出或调剂实训设备。
对于实训基地从启动申报到建设平均周期为18个月问题,要求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在实训基地申报和审批过程中应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职。在启动实训基地申报通知时间上应尽量提前,大力压缩受理实训基地申报材料至公布实训基地名单的时间。各职业院校要将实训基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压缩采购工作时间,详细约定设备到货时间和加强合同执行力度,确保实训设备按时完好安装调试。
对于部分职业院校设备采购支出未全部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要求各职业院校应严格执行《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深教〔2013〕115号)规定,合理使用建设经费,正确核算实训基地固定资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应加强对实训基地设备采购资金支付的审核,确保实训基地设备采购支出金额与固定资产账面核算金额相一致。
对于实训基地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各职业院校应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实训基地资产,定期进行盘点和清查,确保实训设备用于学生实习实训。
对于实训基地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要求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应在实训基地评审和认定过程中,建立健全评审机制并提高履职能力。各职业院校在申报实训基地过程中,应当严格遴选实训基地,对实训基地建设目标进行精准测算。职业院校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分步实施,按可行性报告和评审专家意见等具体推进。职业院校在实训基地设备选型时,应当在听取实训基地意见的前提下,发挥主导作用。
对于实训基地重复建设,未实现资源共享问题,要求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应严格按照深府办函〔2013〕13号文件要求,督促各职业院校进一步充实和更新现有实习实训基地相关设备设施,创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模式,减少重复建设,实现错位发展。完善实训基地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实训基地作用。
对于部分实训基地专业不对口问题,要求相关职业院校在考察遴选实训基地专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校与实训基地的专业对口;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要对专业相关性进行严格审查和评定。
对于市教育局未要求职业院校提供实训基地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问题,要求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应按照深教〔2013〕115号文的要求,督促各职业院校在提交申请实训基地材料时一并提供实训基地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为定期对实训基地检查、督导和评价提供评价标准和依据。
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训基地占比为55.70%问题,要求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根据深府办函〔2013〕13号文的要求,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健全的实训基地。
对于未按规定程序对实训基地进行评估验收和授牌问题,要求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应严格按照深教〔2013〕115号文规定,及时对实训基地进行评估验收,按程序授予“深圳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牌匾及证书。
对于实训基地评审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市教育局应建立评审制度并严格执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在本职业院校实训基地评审过程中回避,保持评审的客观和公正。
对于实习生活补助发放不统一问题,要求市教育局应加强对各职业院校实习生活补助发放情况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改变过去由各个职业院校各自制定实习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做法,确保实习生活补助的发放规范、公平。
对于实训基地补贴预算完成率较低问题,要求各个职业院校应当审慎、合理选择申报校外实训基地,认定前应多方面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以提高实训基地的整体利用率;应结合本院校实际情况并结合以往学生实习规律,合理测算、编制补贴预算并严格执行,避免补贴浪费。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已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对于未及时修订《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问题,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正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对《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进行修订,计划2020年正式出台。
对于未及时制定学生实习管理和补贴申报发放制度问题,已印发《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和完善实习补贴工作的通知》(深教规〔2019〕1号),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和补贴申报发放。市教育局已督促下属学校制定和完善实习补贴相关管理制度;市人社局下属两所学校已分别制定了管理办法。
对于未制定实训基地检查、评价、考核及奖惩等制度、未制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未制定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见习责任保险和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等制度等问题,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已在《修订稿》中增加相关内容。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定期对局属两所职业院校的实训基地开展检查、督导和评价。
对于部分实训基地自建立之日起未安排过学生实习问题,一是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已在《修订稿》中,建立评审制度,严格规范实训基地的评定,加强对实训基地申报材料的审核力度;建立定期检查评估制度,对多年闲置浪费的实训基地分析原因并进行清理和退出;建立实训基地闲置黑名单制度,已纳入黑名单的实训基地一定时期内不得再申报实训基地。二是已督促5所职业院校按要求整改,其中深圳技师学院-深圳市信步科技有限公司实训基地已安排有2020届的毕业生实习。三是市人社局下属两所职业院校已开展自查整改,对企业经营状况有变化的实训基地,正在与企业商议整改,待《修订稿》正式印发后,即可按规定程序办理。
对于部分实训基地接纳实习学生数量严重不饱和问题,一是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已在《修订稿》中,添加定期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实训基地进行退出或调剂实训设备;二是市人社局已要求两所直属职业院校共享实训基地;三是3所职业院校已出台校外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提高各实训基地使用率。
对于实训基地从启动申报到建设平均周期为18个月问题,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已督促所属职业院校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实训基地申报时间和建设周期。
对于部分职业院校设备采购支出未全部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市教育局已督促相关职业院校整改,严格按照《修改稿》的规定,正确核算实训基地固定资产。
对于实训基地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市教育局已督促相关职业院校整改,要求职业院校加强实训基地资产管理。已在《修订稿》明确职业院校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国有资产。深圳技师学院已责令实训基地所在公司退回被移走的实训设备,预计3月运回。目前这家实训基地已列入首批待清退名单。针对某实训基地实训设备盘点问题,深圳技师学院已派专人到该实训基地,对实训设备橡皮布检测仪等实物盘点并拍照留存。深圳技师学院已印发《关于校外固定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对校外固定资产开展专项清查,加强管理,防止再次出现上述问题。
对于实训基地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市教育局已督促相关职业院校进行整改,同时加大经费督察力度,提高经费预算执行率。截至2020年3月4日,教育部门主管的职业院校2018年2020万元实训基地经费(不含职业院校的330万元),已使用 1411.4 万元。
对于实训基地重复建设,未实现资源共享问题,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已在《修订稿》中明确提出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在两局门户网站上定期公布实训基地名称、实习对口专业、实习岗位数情况和企业等信息。
对于部分实训基地专业不对口问题,市教育局已督促相关职业院校进行整改,提高实训基地专业契合度。
对于市教育局未要求职业院校提供实训基地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问题,市教育局已在《修订稿》中增加相关要求。
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训基地占比偏低问题,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已在《修订稿》中添加了“重点围绕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注重为优势传统产业高端化提供助力”的要求,后续在实训基地申报建设中予以落实。
对于未按规定程序对实训基地进行评估验收和授牌问题,市人社局已要求两所直属职业院校上报组建的所有校外实训基地运转情况,并对校外实训基地提出后续运转建议。市人社局将视疫情进展,组织专家对两所直属职业院校的实训基地进行一次专项评估验收。
对于实训基地评审制度不规范问题,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已在《修订稿》中明确“专家评审组实行回避制度”。
对于实习生活补助发放不统一问题,市教育局已督促相关职业院校整改,要求职业院校按照深教规〔2019〕1号文精神执行。
对于实训基地补贴预算完成率较低问题,市教育局已督促相关职业院校整改,要求职业院校合理制定学生实习计划,科学编制预算。
深圳市审计局
2020年4月8日